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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上市上櫃公

司企業社會責

任實務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

)

銀行是否訂定合理薪資報酬政策,並將員工績效考核制度與

企業社會責任政策結合,及設立明確有效之獎勵及懲戒制

本行對於新進員工,依其職等之不同,核予不同之基本薪資,不因性別、年齡、

種族、宗教、政治立場、婚姻狀況、參與團體等因素而有所差異。另對晉薪、

績效獎金發放,亦訂有完善、合理之政策。

為善盡對客戶之企業社會責任,了解客戶對本行服務之滿意度,每年辦理乙次

客戶滿意度調查。本行除針對調查結果檢討改進外,成績亦納入各營業單位之

績效考評中。

本行訂有行員工作及獎懲規則,並設置人事評議委員會,由組成之行方及工會

代表共同審議行員之獎懲事宜;相關獎懲亦會反應在員工之年度績效考績中,

作為爾後薪酬調整及升遷之依據。

無差異

二、發展永續環境

(

)

銀行是否致力於提升各項資源之利用效率,並使用對環境負

荷衝擊低之再生物料

為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本行設置有能源管理人,且訂有各項節能措施,包括:

(1)

將辦公室溫度設定於

26

C

28

C

,並依據不同季節溫度,調整空調主機開

關機時間、

(2)

長時間無人進出之庫房或辦公室,關閉照明燈光及空調冷氣、

(3)

調整本行營業招牌燈啟閉時間為

18

30

22

00

(4)

洗手台水龍頭及廁所用水

出水量適度調小,以節約用水、

(5)

檢討全行用電模式,調整最佳契約容量、

(6)

採購政府認可之高效率機器設備,並逐步更新省電燈具,提升各項資源之利用

效率、

(7)

每月回收報廢紙張供再生使用。

由於節能減碳成果優異,本行兆金、兆吉大樓於

103~105

年均獲臺北市產發局

頒發臺北市商業大樓節能標示,兆吉大樓於

104

年更榮獲經濟部能源局致贈「節

能企業」獎牌一座,以肯定本行致力於節能減碳的卓越成效。

為強化永續發展之經營理念,本行於行舍營繕及裝修上,將優先考量採購綠色

原料及材料,以降低環境之負荷。

本行配合上項政府實施之「自願性綠色電價制度試辦計畫」,致力於推行「綠色

電力、能源再生」政策,於

105

年認購台灣電力公司

25

萬度綠色附加電價。

(

)

銀行是否依其產業特性建立合適之環境管理制度

根據銀行業之產業特性,本行每半年依「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辦理二

氧化碳及照明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