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ble of Contents Table of Contents
Previous Page  36 / 192 Next Page
Information
Show Menu
Previous Page 36 / 192 Next Page
Page Background

36

Annual Report 2016

36

與銀行業公

司治理實務

守則差異情

形 及 原 因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六、銀行是否有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包

括但不限於員工權益、僱員關懷、投資者關係、利益相關者權

益、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

之執行情形、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銀行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

責任保險之情形、對政黨、利害關係人及公益團體所為之捐贈

情形等)?

員工權益:本行為貫徹對員工工作權之承諾,舉凡因組織調整而有增設、遷移

或裁併單位時,均於事前告知員工異動情形;如因業務性質變更無適當工作可

供安置員工時,或員工對所擔任工作確不能勝任時,依勞動基準法所訂期限,

至少於

10

30

天前預告終止勞動契約。此外,為促進勞資和諧,增進事業之發

展及保障員工勞動權益及福祉,本行與工會訂有團體協約,約定待遇、工時、

休假、受僱、調動與解僱、退休與撫卹、健康與安全等相關議題之勞動條件。

本行設有人事評議委員會,由行方及工會代表共同組成,負責審議行員之獎懲

事宜。另設有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負責規劃辦理、審議及監督勞工安全衛生

及健康相關業務。此外,亦設有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旨在保障員工退

休金。

僱員關懷:本行設置有職工福利委員會,負責審議及籌劃職工相關福利事業及

經費分配;且為促進員工健康發展,訂有「行員健康檢查實施要點」,定期辦理

員工健康檢查及健康講座,員工並可透過數位學習網站學習保健知識,以達到

預防保健的目的。

投資者關係:兆豐金控為本行唯一股東,本行經營績效悉對其完全負責。

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本行董事會議事規範明訂,對於會議事

項涉有自身利害關係者,需自行迴避。

105

年度迴避情形請參閱第

29

頁。

董事及監察人進修情形:不定期函詢董監事報名參加各類進修課程,部分董監

事並已參加由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舉辦之「風險管理」、「內部稽核」及

「公司治理」課程,臺灣金融研訓院舉辦之「贏向創世代

-

金融數位轉型力」領

袖論壇、「數位金融發展趨勢研習班」、「大陸金融發展趨勢前瞻分享系列」及「公

司治理論壇」課程,財政部舉辦之「董事會與內控內稽」及「洗錢防制法令與

案例分析」專題演講,證基會舉辦之「企業財務資訊之解析及決策運用」及「董

事與監察人實務研習班」等公司治理相關課程。

本行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請參閱第

161

頁。

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本行依據主管機關及銀行公會之各類規範,於契約中明

訂應遵守之規定,客戶可據此主張權利。

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本行為所有董事及監察人投保「董事及

重要職員責任保險」。

符合「銀行

業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