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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2016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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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
估
項
目
運
作
情
形
與銀行業公
司治理實務
守則差異情
形 及 原 因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六、銀行是否有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包
括但不限於員工權益、僱員關懷、投資者關係、利益相關者權
益、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
之執行情形、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銀行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
責任保險之情形、對政黨、利害關係人及公益團體所為之捐贈
情形等)?
員工權益:本行為貫徹對員工工作權之承諾,舉凡因組織調整而有增設、遷移
或裁併單位時,均於事前告知員工異動情形;如因業務性質變更無適當工作可
供安置員工時,或員工對所擔任工作確不能勝任時,依勞動基準法所訂期限,
至少於
10
~
30
天前預告終止勞動契約。此外,為促進勞資和諧,增進事業之發
展及保障員工勞動權益及福祉,本行與工會訂有團體協約,約定待遇、工時、
休假、受僱、調動與解僱、退休與撫卹、健康與安全等相關議題之勞動條件。
本行設有人事評議委員會,由行方及工會代表共同組成,負責審議行員之獎懲
事宜。另設有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負責規劃辦理、審議及監督勞工安全衛生
及健康相關業務。此外,亦設有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旨在保障員工退
休金。
僱員關懷:本行設置有職工福利委員會,負責審議及籌劃職工相關福利事業及
經費分配;且為促進員工健康發展,訂有「行員健康檢查實施要點」,定期辦理
員工健康檢查及健康講座,員工並可透過數位學習網站學習保健知識,以達到
預防保健的目的。
投資者關係:兆豐金控為本行唯一股東,本行經營績效悉對其完全負責。
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本行董事會議事規範明訂,對於會議事
項涉有自身利害關係者,需自行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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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迴避情形請參閱第
29
頁。
董事及監察人進修情形:不定期函詢董監事報名參加各類進修課程,部分董監
事並已參加由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舉辦之「風險管理」、「內部稽核」及
「公司治理」課程,臺灣金融研訓院舉辦之「贏向創世代
-
金融數位轉型力」領
袖論壇、「數位金融發展趨勢研習班」、「大陸金融發展趨勢前瞻分享系列」及「公
司治理論壇」課程,財政部舉辦之「董事會與內控內稽」及「洗錢防制法令與
案例分析」專題演講,證基會舉辦之「企業財務資訊之解析及決策運用」及「董
事與監察人實務研習班」等公司治理相關課程。
本行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請參閱第
161
頁。
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本行依據主管機關及銀行公會之各類規範,於契約中明
訂應遵守之規定,客戶可據此主張權利。
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本行為所有董事及監察人投保「董事及
重要職員責任保險」。
符合「銀行
業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