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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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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銀行業公

司治理實務

守則差異情

形 及 原 因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五、銀行是否有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包

括但不限於員工權益、僱員關懷、投資者關係、利益相關者權

益、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

之執行情形、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銀行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

責任保險之情形、對政黨、利害關係人及公益團體所為之捐贈

情形等)(續)

雇員關懷:本行設置有職工福利委員會,負責審議及籌劃職工相關福利事業及

經費分配;且為促進員工健康發展,訂有「行員健康檢查實施要點」,定期辦理

員工健康檢查,並每月舉辦健康講座,連結至數位學習網站,以達到預防保健

的目的。

投資者關係:兆豐金控本行唯一股東,本行經營績效悉對其完全負責。

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本行董事會議事規範明訂,對於會議事

項涉有自身利害關係者,需自行迴避。

104

年度迴避情形請參閱第

26

頁。

董事及監察人進修情形:不定期函詢董事及監察人報名參加各類進修課程,部

分董事及監察人並已參加由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舉辦之「公司治理研習

班」、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之「公司治理」系列課程、中華民國公司經營

發展協會之「董事會議事主管班」,以及臺灣金融研訓院、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

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所舉辦之公司治理相關課程。

本行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請參閱第

147

頁。

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本行依據主管機關及銀行公會之各類規範,於契約中明

訂應遵守之規定,客戶可據此主張權利。

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本行為所有董事及監察人投保「董事及

重要職員責任保險」。

相關捐贈:本行為善盡企業社會責任,歷年均以社服團體、慈善團體及公益團

體等單位為對象,實質捐贈其各類藝術文化、體育交流、學術教育、慈善公益、

社區關懷、志工服務等各項活動。捐贈之流程嚴謹遵守各項內部及外部法令規

範,如有辦理對關係人之捐贈或對非關係人之重大捐贈,並依規定提報董事會

並發布重大訊息對外公開揭露。

符合「銀行

業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之規定

六、銀行是否有公司治理自評報告或委託其他專業機構之公司治

理評鑑報告

(若有,請敘明其董事會意見、自評或委外評鑑

結果、主要缺失或建議事項及改善情形)。

本行每年依「銀行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定,彙編「公司治理情形」,並揭露

於官方網站。

本行目前無公司治理自評報告或委託其他專業機構之公司治理評鑑報告。

註:詳細情形請參閱本行網址:

https://www.megabank.com.tw

,點選「法定公開揭露事項」項下之「公司治理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