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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Annual Report 2016

152

(

)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1.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及合計持股情形:

被投資公司名稱

所在地區

主要營業項目

期末持

股比率

單位:新臺幣仟元

/

仟股

投資帳

面金額

本期認列之

投資損益

本行及關係企業合併持股情形

現股

股數

擬制持

股股數

合計

股數

持股

比例 備註

兆豐管理顧問股份有限

公司

臺北市衡陽路

91

7

創業投資事業管理顧問業等

100.00% 66,316

35,603 1,000

1,000 100.00%

巴哈馬國泰投資開發公

Post Office Box

3937 Nassau,

Bahamas

國際投資及開發事宜

100.00% 60,195

2,550

5

5 100.00%

巴拿馬國泰倉庫公司

Calle 16 Colon

Free Zone Local

NO.4 Edificio

NO.49 P.O.Box

4036 Colon Free

Zone, Colon,

Republic of

Panama

1.

進口商品之倉存業務

2.

進出口廠商委託承辦之代

理業務

(

商務聯絡、收集商

情、代客銷貨代理簽約

)

3.

出租辦公室

100.00% 55,941 (

2,800 )

1

1 100.00%

RAMLETT FINANCE

HOLDINGS INC.

Calle 50 y Esquina

Margarita A de

Vallarino, Entrada

Nuevo Campo

Alegre Edificio

ICBC, Panama

不動產投資事宜

100.00% 6,931

1,176

2

2

100.00%

雍興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臺北市吉林路

100

7

裝封列印及人力派遣服務

99.56% 690,960

58,267

299

299 99.56%

中國物產股份有限公司

臺北市吉林路

100

7

經營一切物產事業、倉庫事業

及其他事業之投資

68.27% 27,661

422

68

68 68.27%

兆豐第一創業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臺北市衡陽路

91

7

投資業

25.00% 27,997 (

3,037 ) 8,438

8,438 25.00%

安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臺北市鄭州路

139

3

自動存提款機之買賣、租賃、

安裝及維修業務暨印刷業務

之代理

25.00% 11,844

683

900

900 30.00%

台灣票券金融股份有限

公司

臺北市南京東路二

123

3

短期票券之經紀及自營業

務、商業本票之承銷、簽證、

保證及背書、政府債券之自營

業務

24.55% 1,574,082

84,860 126,714

126,714 24.55%

大強鋼鐵鑄造股份有限

公司

高雄市小港區世全

1

鋼球合金鑄造

22.22% 43,457

2,542 1,760

1,760 22.22%

中國建築經理股份有限

公司

臺北市光復南路

35

11

樓之

1

不動產之經理處分業務

20.00% 183,507

2,451 9,000

9,000 20.00%

全球創業投資股份有限

公司

臺北市衡陽路

91

7

投資業

11.84% 138,127

44,480 14,250

14,250 11.84%

兆豐成長創業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臺北市中正區衡陽

91

7

投資業

11.81% 146,735 (

1,462 ) 15,000

15,000 11.81%

智柒創業投資股份有限

公司

(

)

臺北市松山區敦化

北路

122

7

投資業

0.00%

-

1,383

-

- 0.00%

銀凱股份有限公司

新北市三重區重陽

3

99

4

企業經營管理顧問、資料處理

服務、一般廣告服務等

100.00% 39,351

8,806

200

200 100.00%

孫公司

中銀財務管理顧問股份

有限公司

臺北市吉林路

100

投資顧問、企業經營管理顧問

及創業投資事業管理顧問

100.00% 24,777

4,363 2,000

2,000 100.00%

孫公司

註:該被投資公司由於長期累積虧損,經該公司股東會決議通過於民國

104

年度解散,並完成解散登記,且已於民國

105

8

18

日完成清算。

2.

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具有控制力者,須再揭露被投資公司之相關資訊:

(1)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以上:無。

(2)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以上:無。

(3)

與關係人交易之手續費折讓合計達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上:無。

(4)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臺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以上:無。

(5)

出售不良債權交易資訊:無。

(6)

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或不動產證券化條例申請核准辦理之證券化商品類型及相關資訊:無。

(7)

資金貸與他人:無。

(8)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