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文產業
- 適用對象:
- 下列營業項目之法人、非法人團體或負責人具我國國籍之商號
- 出版事業與實體書店之營運及銷售
- 視覺藝術、表演藝術與工藝之創作、研發、展演、展售及相關藝術支援事項
- 電影映演、廣播影視製作與流行音樂展演
- 博物館、地方文化館與社區營造之營運及展售
- 有形與無形文化資產之推廣及營運
- 其他經文化部公告之文化藝術項目
- 適用專案:
- 文化部紓困方案(目前已截止)
- 內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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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類別 營運資金貸款 補貼利率 最高按中華郵政2年期定儲機動利率加1%(目前為2.595%) 補貼期間 最長6個月 補貼金額 每家上限5.5萬元 限制條件 不得對員工實施減班休息、減薪或裁員等行為,及不得有解散、歇業等情事 貸款類別 振興資金貸款 補貼利率 最高按中華郵政2年期定儲機動利率(目前1.595%) 補貼期間 最長1年 補貼金額 無上限規定 限制條件 - - 本項利息補貼,與其他政府機關所定補貼性質相同者,客戶應擇一辦理,不得重複
- 諮詢或申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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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已截止。
- 請洽聯繫鄰近各分行企業授信,將有專人針對您的資金需求,提供專業規劃安排。
- 為加快申請流程,可至下載專區檢視須備妥文件清單並下載空白貸款申請文件,填列完畢並備齊文件後至分行辦理。
紓困振興專線:1988
中小企業馬上辦:0800-056-4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