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國際商銀102年度西班牙語人員暨法語人員甄選公告 |
一、甄選名額: |
1、西班牙語人員:約3名。 |
2、法語人員:約2名。 |
二、報名資格: |
| 1、學 歷:須為國內、外大學畢業,具財經相關背景者尤佳。 | 2、外語能力:依報名類別,須「西班牙語」或「法語」及「英語」聽、說、讀、寫俱佳,並須檢附達 以下標準之成績證明影本: | *西語人員:語言訓練測驗中心FLPT(西語)筆試測驗平均成績70分(含)以上、口試S-2以上;及 TOEIC成績達700分(含)以上。。 | *法語人員:語言訓練測驗中心FLPT(法語)筆試測驗平均成績70分(含)以上、口試S-2以上;及 TOEIC成績達700分(含)以上。。 | 3、具以下經歷者尤佳: | *外貿協會國際企業人才培訓中心國企班二年期「西語組」或「法語組」結業學員。 | *具專業財務金融背景或具金融業工作經驗者。 | 4、其 他:個性主動積極,富自信心、企圖心,能配合調赴海外獨立作業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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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 102年2月8日 止,逾期恕不受理。 |
四、報名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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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甄試方式: |
第一階段: | 初審,初審合格者通知參加第二階段測試。本行保有初審准駁權利,初審未通過者不另通 知,所有應徵資料均予保密。 | 第二階段: | 筆試及面試,通過初審者參加。 | | *筆試科目:『財經知識』。 | | *面試(含西語或法語口試),參加面試人員須提供向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申請之 『個人聯徵信用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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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作地區:報名西語人員者以派至巴拿馬等西班牙語系地區之本行分支機構為原則; 報名法語人員者以派至法語系地區之本行分支機構為原則。 但銀行得視業務需要調派至國內外其他單位。 |
七、錄取及進用: |
| 1. | 應考人所填報之資料及繳交各種證件影本採事後審核,如有偽造、變造、或其他不實情事,應考人應 負法律責任。經查明有偽造或變造或應試資格不符者,於測驗前發現者予以扣考;測驗後發現者,不 予錄取;如進用後發現者,應予解僱。 | | 2. | 錄取人員進用後,須經三個月試用考核,期滿考核不合格者終止僱用,並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處理。 | | 3. | 錄取人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者,將不予進用或解僱: | | | (1) | 經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 | | (2) | 受監護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 | | (3) | 經本行解僱者。 | | | (4) | 本行退休(職)及因不能勝任工作依本行解職辦法資遣者。 | | | (5) | 其他依有關法令及主管機關規定不得任用者。 | | | (6) | 如有關說情事經查證屬實者,不予錄取,或經錄用後仍應予以解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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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載專用報名表(含自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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