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Annual Report 2024 58 58 項 目 執 行 情 形 二、敘明所辨識之氣候風險與機會如何影響企業之業務、策略及財務(短 期、中期、長期)(續) ❖ 中、長期:以金流引導投融資企業採取具體的節能減碳作為、進行技術提升、綠能新商品及技術 的開發與引進等,發展促進環保、因應氣候變遷、綠能等低碳或零碳的新營運模式,另透過對節 能設備之汰換或如氫能、生質能源、碳捕捉、碳封存等新技術的開發,提供資金奧援,協助進行 能源轉型、產業轉型、生活轉型、社會轉型,以達到國家2050淨零碳排目標。 三、敘明極端氣候事件及轉型行動對財務之影響 ◼ 本行依金管會所定「本國銀行氣候風險財務揭露指引」相關規定辦理前一年度氣候風險相關財務揭 露時,採用母公司利用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JCIC)之「金融業氣候實體風險資訊整合平台資 料庫」,評估在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IPCC)第六次科學報告(AR6),SSP1-2.6、SSP58.5二個氣候情境下,就國內108個營運據點遭遇極端氣候之實體風險,評估對本行營業據點造成的 預期損失不高,不至於產生重大財務影響;另轉型風險上,本行逐步提高綠電使用比例以朝向淨零 碳排目標之行動,雖增加自身營運成本,但有效降低營運碳強度,減碳效益遠高於成本增加之負 擔,對本行不產生重大財務影響。至於2030年、2050年有序轉型、無序轉型及無政策等氣候情境 下,本行投融資業務之實體、轉型風險對一般企業及個人暴險之預期損失占基準年度淨值及稅前損 益之比率等相關資料,參閱本行https://www.megabank.com.tw網址,點選「關於兆豐」項下「公 告訊息」之「法定公開揭露事項」之「氣候風險相關財務揭露」。 四、敘明氣候風險之辨識、評估及管理流程如何整合於整體風險管理制 度 ◼ 本行訂有經董事會通過之「風險管理政策及指導準則」及各類風險管理準則,明定應建立足以辨 識、衡量、監控、陳報及因應風險之有效機制,訂定風險管理目標並定期追蹤執行情形。另亦訂有 董事會通過之「氣候風險管理準則」,明定全行氣候風險之治理架構(包括董事會、高階管理階層 及三道防線各相關單位之職責)以及氣候風險辨識、評估、管理、陳報等基本原則,以強化氣候風 險管理機制,並降低氣候變遷風險之衝擊。 ◼ 考量氣候風險為信用、市場、作業…等各類風險之驅動因子,本行對氣候風險之重視程度與各類風 險相同,並逐步將氣候風險之辨識、評估、管理等相關機制整合至本行整體風管制度中。 (1)信用風險管理:將氣候風險納入投融資之徵審及管理流程中,將投融資對象依信用風險及ESG 風險高低進行差異化管理,並已訂定去碳化政策及產業政策,屬「禁止承作產業/對象」者不予 承作,對高風險產業/對象則逐步撤資或限制承作,或加強貸後管理,如知悉授信對象未有效管 理自身ESG風險時即採取風險抵減措施。 (2)市場風險管理:逐步建立管理機制,將ESG及氣候風險納入交易前投資評估及投資後管理機制, 並持續監控氣候風險對現有之市場風險部位以及未來投資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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