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Mega Bank 103 103 項 目 內 容 2. 證券化管理組織與架構 (1) (常務)董事會:核議證券化案之辦理,包含標的資產、證券化架構及風險部 位。 (2) 投資審議委員會: ◼ 審核本行投資建立證券化標的資產池種類、額度、投資篩選原則與投資流程。 ◼ 審核本行投資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 (3) 授信審議委員會:審核本行擔任證券化創始機構建立之標的貸款債權。 (4) 財務處:擔任證券化案之安排機構、避險交易機構與承銷機構。 (5) 授信審查處:控管證券化案下之貸款債權依本行授信相關作業規定辦理。 (6) 風險控管處:控管證券化案依本行「風險管理政策及指導準則」等風險控管相關 規定辦理。 3. 證券化風險報告與衡量系 統之範圍與特點 本行證券化投資部位均屬於銀行簿,依據本行內部管理規定衡量並定期製作風險管 理報告,內容包含: (1) 投資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種類、金額、信用評等及評價等明細資料。 (2) 信託報告與保管機構報告(如有)。 (3) 證券化標的資產表現情形(如財務強度、信用評等、履約情況、交易市價資訊、 未來展望等)。 4. 證券化避險或風險抵減之 政策,以及監控規避與風險 抵減工具持續有效性之策 略與流程 針對風險性資產之產業集中度、景氣循環風險及有效運用資本等考量因素辦理證券 化業務,事後不定期驗證檢討成本效益,以利有效評估辦理證券化案之適當時機。 5. 法定資本計提所採行之方 法 標準法 註:本行非屬有流通在外部位之創始銀行。 (2)證券化暴險額與應計提資本 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仟元 暴險 類別 銀 行 角 色 簿別 資產 類別 傳統型 組合型 合計 暴險額 應計提 資本 (2) 暴險額 應計提 資本 (4) 暴險額 (5)=(1)+(3) 應計提 資本 (6)=(2)+(4) 未證券化 前之應計 提資本 保留或 買入 提供流 動性融 資額度 提供信 用增強 小計 (1) 保留或 買入 (3) 非創始 銀行 銀行簿 房貸基礎證券 1,176,758 1,176,758 18,828 1,176,758 18,828 擔保房貸憑證 72,846,271 72,846,271 1,165,540 72,846,271 1,165,540 交易簿 小計 74,023,029 74,023,029 1,184,368 74,023,029 1,184,368 創始 銀行 銀行簿 交易簿 小計 合計 74,023,029 74,023,029 1,184,368 74,023,029 1,184,368 註1:「資產類別」一欄,依發行證券化之資產類型(例如信用卡、房屋貸款、汽車貸款),或所投資之證券種類(例如房貸基礎證券、商業用不動產基礎 證券、資產基礎證券及擔保債權憑證)等細分。 註2:銀行簿之暴險額為風險抵減後之暴險額。 註3:「提供流動性融資額度」包括已動撥及未動撥之暴險額。 (3)從事證券化情形: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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