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Annual Report 2023 48 48 評 估 項 目 運 作 情 形 與銀行業公 司治理實務 守則差異情 形 及 原 因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六、銀行是否有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包括 但不限 於員工權益、僱員關懷、投資者關係、利益相關者權益、 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 行情形、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銀行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 險之情形、對政黨、利害關係人及公益團體所為之捐贈情形 等)?(續) ✓ ◼ 相關捐贈:本行為善盡企業社會責任,歷年均以社福團體、慈善團體及公益團體 等單位為對象,辦理藝術文化、體育交流、學術教育、慈善公益、社區關懷、志 工服務等各項活動及經費捐贈。捐贈之流程嚴謹遵守各項內部及外部法令規範, 如有辦理對關係人之捐贈或對非關係人之重大捐贈,皆依規定提報董事會,並 發布重大訊息對外公開揭露。 符合「銀行 業公司治理 實務守則」 之規定 七、請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中心最近年度發布之公司治理評鑑結果說明已改善情形,及就尚未改善者提出優先加強事項與措施。(未列入受 評公司者無須填列) 本行非上市上櫃公司,故未列入受評公司。 註:詳細情形請參閱本行網址:https://www.megabank.com.tw,點選「法定公開揭露事項」項下之「公司治理專區」。 (四)依銀行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定揭露之項目 請參閱本行https://www.megabank.com.tw網址,點選「關於兆豐」項下「公司治理專區」。 (五)銀行如有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或提名委員會者,應揭露其組成及運作情形 本行並未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 (六)其他 本行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情形,請參閱本行https://www.megabank.com.tw網址,點選「關於兆豐」項下「企業永續」之「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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