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國際商業銀行112年 年報

1 Mega Bank 117 117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民國112年度及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一、公司沿革 (一)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行)前身為中國銀行,於民國60 年12 月17 日依據總統公佈之「中國國際商業銀 行條例」(已於民國94年12月廢止)及有關法令正式改組。民國91年12月31日本行依金融控股公司法股份轉換而為兆豐金 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並終止上市買賣。為擴大經營規模,強化市場占有率,本行以民國95年8月21 日為基準日吸收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並更名為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兆豐 金控」)持有本行100%股數,為本行之最終母公司。 本行及兆豐人身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兆豐保代)同屬兆豐金控100%持股之子公司,為整合集團整體資源及發揮經 營綜效,本行於民國109年5月12日合併兆豐保代,並兼營人身保險代理人業務。 (二) 本行經營之業務為:(1)依銀行法商業銀行章規定之業務;(2)國際匯兌及有關業務;(3)進出口貸款及保證業務;(4)其他與國際 貿易發展有關之金融業務;(5)辦理信託業務;(6)接受客戶全權委託投資業務;(7)辦理中長期開發性放款、保證等授信業務;(8) 參加投資創導性及創業投資之事業;(9)依保險法所規定商業銀行得兼營人身保險代理人之相關業務;(10)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 辦理之其他有關業務。 (三) 本行總管理處綜理全行事務及業務,並在國內外各重要地區設立分行,藉以推廣各項業務。本行依法註冊並設立於中華民國。 截至民國112年12月31日止,本行除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外,設有國內分行108家(不含總處營業單位)、國外分行24家、國 外子行1家、國外支行7家、國外代表處2處及行銷辦事處1處。 (四) 截至民國112年及111年12月31日止,本行及子行之員工人數分別為7,093人及6,913人。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已於民國113年2月29日經董事會通過發布。 三、新發佈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 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新發布、修正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影響 下表彙列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民國112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發佈之生效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會計政策之揭露」 民國112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之修正「會計估計值之定義」 民國112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與單一交易所產生之資產及負債有關之遞延所得稅」 民國112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國際租稅變革-支柱二規則範本」 民國112年5月23日 除下列所述者外,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行及子行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並無重大影響: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國際租稅變革-支柱二規則範本」 此修正為認列或揭露因施行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發布之支柱二規則範本而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之稅法產生之遞延所得稅提供 一暫時性例外規定,企業既不得認列有關支柱二所得稅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亦不得揭露其相關資訊。 (二) 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修正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影響 下表彙列金管會認可之民國113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發佈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之修正「售後租回中之租賃負債」 民國113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負債之流動或非流動分類」 民國113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具合約條款之非流動負債」 民國113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供應商融資安排」 民國113年1月1日 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行及子行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並無重大影響。 (三)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影響 下表彙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納入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新發佈/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發佈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 「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待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決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 民國112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之修正 民國112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之修正「初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第17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比較資訊」 民國112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1號之修正「缺乏可兌換性」 民國114年1月1日 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行及子行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之影響尚待評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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