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國際商業銀行111年 年報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33 33 註3: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 董事會日期 及期別 議 案 內 容 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 111.1.14 第17屆第2次 董事會 本行捐助財團法人○○慈善基金會 張董事長兆順、胡常務董事光華、蔡常務董事永義為 利害關係人,依規定自行迴避,且未參與表決。 本行捐助財團法人○○文教基金會 張董事長兆順、胡常務董事光華、蔡常務董事永義為 利害關係人,依規定自行迴避,且未參與表決。 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張董事長兆順、蔡常務董事永義、胡常務董事光華、 林董事靜雯、陳董事信宏及郭董事昭宏為利害關係 人,依規定自行迴避,且未參與表決。 111.1.21 第17屆第3次 常董會 報告香港分行授信和解損失案 蔡常務董事永義為利害關係人,依規定自行迴避,且 未參與表決。 111.2.18 第17屆第3次 董事會 〇〇公司授信案 郭董事昭宏為利害關係人,依規定自行迴避,且未參 與表決。 111.2.25 第17屆第5次 常董會 核定本行董事長兼任本行派任之投資事 業負責人之績效評鑑案 張董事長兆順為利害關係人,依規定自行迴避,且未 參與表決。 111.3.4 第17屆第4次 董事會 謹將本行國內、外各營業單位(含子行) 自111 年2 月18 日至111 年2 月21 日止,申請續約及變更條件(含減額)之 授信案件列表案 許獨立董事志仁為利害關係人,依規定自行迴避,且 未參與表決。 113.3.25 第17屆第8次 常董會 催收戶2案擬申請轉銷呆帳,並帳列追 索債權,繼續積極依法追償;另〇〇公 司案,前已獲准和解不再訴追,擬將帳 列催收款轉銷呆帳並免列追索債權案 蔡常務董事永義為利害關係人,依規定自行迴避,且 未參與表決。 111.5.13 第17屆第6次 董事會 擬修訂本行辦理國內外幣清算業務擔保 透支額度 張董事長兆順為利害關係人,依規定自行迴避,且未 參與表決。 111.8.12 第17屆第9次 董事會 本行總經理聘任案 胡常務董事光華為利害關係人,依規定自行迴避,且 未參與表決。 111.9.16 第17屆第10次 董事會 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胡常務董事光華、陳董事嘉鐘為利害關係人,依規定 自行迴避,且未參與表決。 111.11.11 第17屆第13次 董事會 112年度稽核計畫暨112年度兼營證券 商櫃檯買賣及承銷業務內部稽核計畫。 胡常務董事暫兼總經理光華、許董事鎮強,依規定自 行迴避,且未參與表決。 111.12.9 第17屆第14次 董事會 謹將本行國內、外各營業單位(含子行) 自111年11月1日至111年11月28 日止,申請續約及變更條件(含減額)之 授信案件列表案。 張董事長兆順為利害關係人,依規定自行迴避,且未 參與表決。 * 本公司董事會議事準則訂定:董事對於會議事項,與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者,應於當次董事 會說明其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如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 避,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 註4:本公司非上市(櫃)公司,依現行規定,尚無須揭露董事會評鑑資訊。 註5:本公司並未設立審計委員會。 註6:本公司董事會皆依相關法令規定行使董事會之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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