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國際商業銀行111年 年報

財 務 概 況 157 157 本行利率敏感性資產負債分析表(美金) 110年12月31日 單位:美金仟元,% 項目 1至90天(含) 91至180天(含) 181天至1年(含) 超過1年 合計 利率敏感性資產 $ 31,315,186 $ 744,486 $ 450,284 $ 812,877 $ 33,322,833 利率敏感性負債 23,239,712 21,634,945 2,089,192 126 46,963,975 利率敏感性缺口 $ 8,075,474 ($ 20,890,459 ) ( $ 1,638,908 ) $ 812,751 ( $ 13,641,142 ) 淨值 $ 557,193 利率敏感性資產與負債比率 70.95% 利率敏感性缺口與淨值比率 ( 2,448.19% ) 說明: 1.本表係填報總行及國內分支機構、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及海外分支機構合計美金之金額,不包括或有資產及或有負債項目。 2.利率敏感性缺口=利率敏感性資產-利率敏感性負債。 3.利率敏感性資產與負債比率=利率敏感性資產 ∕ 利率敏感性負債。 (六) 金融資產之移轉 未整體除列已移轉金融資產 本行及子行在日常營運的交易行為中,已移轉金融資產未符合整體除列條件者,大部分為依據附買回協議供交易對手持做抵押 品的債務證券。由於該等交易實質為有擔保抵押借款,並反映本行及子行於未來期間依固定價格買回已移轉金融資產之責任的 相關負債。針對該類交易,本行及子行於交易有效期間內不能使用、出售或質押該等已移轉金融資產,但本行及子行仍承擔利 率風險及信貸風險,故未整體除列。 下表分析未符合整體除列條件的金融資產及其相關金融負債資訊: 單位:新臺幣仟元 111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類別 已移轉金融資產帳面價值 相關金融負債帳面金額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附買回條件協議 $ 1,805,905 $ 1,715,035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附買回條件協議 $ 36,581,215 $ 33,023,833 單位:新臺幣仟元 110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類別 已移轉金融資產帳面價值 相關金融負債帳面金額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附買回條件協議 $ 18,809,824 $ 16,714,953 (七)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互抵 本行及子行有適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會計準則第32號第42段之規定互抵之金融工具交易,與該類交易相關之金融資產及金融 負債係以淨額表達於資產負債表。 本行及子行亦有從事未符合公報規定互抵條件,但有與交易對手簽訂受可執行淨額交割總約定或類似協議規範,如:全球附買 回總約定(global master repurchase agreement)或類似協議等附買回或反向再買回交易。上述受可執行淨額交割總約定或類似 協議在交易雙方選擇以淨額交割時,得以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互抵後淨額交割,若無,則以總額進行交割。但若交易之一方有 違約之情事發生時,交易之另一方得選擇以淨額交割。 下表列示上述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互抵之相關資訊: 民國111年12月31日 受互抵、可執行淨額交割總約定或類似協議規範之金融資產 說明 已認列之金融 資產總額(a) 於資產負債表中 互抵之已認列之 金融負債總額(b) 列報於資產負債表 之金融資產淨額 (c)=(a)-(b) 未於資產負債表互抵之相關金額(d) 淨額 (e)=(c)-(d) 金融工具(註) 所收取之 現金擔保品 衍生工具 $ 6,045,704 $ - $ 6,045,704 $ 6,010,855 $ 34,849 $ - 受互抵、可執行淨額交割總約定或類似協議規範之金融負債 說明 已認列之金融 負債總額(a) 於資產負債表中 互抵之已認列之金 融資產總額(b) 列報於資產負債表 之金融負債淨額 (c)=(a)-(b) 未於資產負債表互抵之相關金額(d) 淨額 (e)=(c)-(d) 金融工具(註) 設定質押 之現金擔保品 衍生工具 $ 4,111,661 $ - $ 4,111,661 $ 1,861,842 $ 3,597 $ 2,246,222 附買回協議 34,738,868 - 34,738,868 33,090,812 1,648,056 - 合計 $ 38,850,529 $ - $ 38,850,529 $ 34,952,654 $ 1,651,653 $ 2,246,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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