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國際商業銀行110年 年報
532 Annual Report 2021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52 推 動 項 目 執 行 情 形 與上市上櫃公 司永續發展實 務守則差異情 形及原因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 六 ) 銀行是否訂定供應商管理政策,要求供應商在環保、職業安 全衛生或勞動人權等議題遵循相關規範,及其實施情形? 為落實供應商管理,本行已訂定「供應商永續經營管理要點」,將勞工權益與人 權、職業安全與健康、環境永續及誠信經營納入供應商應遵守之規範。 與供應商合作往來前,需透過主管機關 ( 如勞動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等 ) 線上查 詢系統進行比對,瞭解供應商是否有影響環境或社會之不良紀錄,做為評估篩 選之參考。此外,辦理採購作業時亦優先考量本土與具環保標章之產品。 本行與供應商簽訂採購或服務契約時,已請其簽署「供應商永續經營聲明書」; 聲明書內容要求廠商遵守勞動法規、基本勞動人權;建立及執行職業安全和衛 生規章和程序;採行各項措施包括落實環境衝擊評估與管理;遵守誠信經營原 則,禁止不法行為,以落實永續經營,避免因商業關係而對本行營運產生負面衝 擊。 110 年本行簽訂契約之供應商未發現有違反法規及上述要點 / 聲明書之事件。 本行非上市 上櫃銀行。 五、銀行是否參考國際通用之報告書編製準則或指引,編製永續報 告書等揭露公司非財務資訊之報告書?前揭報告書是否取得 第三方驗證單位之確信或保證意見? 本行係兆豐金控 100% 持有之子公司,本行推動企業永續之情形彙整於其編製之 「永續報告書」。兆豐金控「 2020 年企業社會責任 ( 永續 ) 報告書」已於 110 年 6 月 通過英國標準協會 (British Standards Institution , BSI) 查證,依循 GRI 準則核心 選項與 AA 1000 AS(Account Ability1000) 第一類型中度保證 (Type I Moderate Level) 等級進行揭露;另兆豐金控「 2021 年永續報告書」,預計於 111 年 5 月提出 申請驗證。 六、銀行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定有本身之永續發展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定守則之差異情形: 本行係兆豐金控 100% 持有之子公司,兆豐金控參照「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規定,訂定「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永續發展政策」,以為各子公司遵循。 本行永續發展運作悉參照兆豐金控永續發展政策之規定辦理,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規定並無重大差異。 七、其他有助於瞭解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之重要資訊: 請參閱本行金控母公司網站企業永續專區 https://www.megaholdings.com.tw/tc/page.aspx?mid=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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