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國際商業銀行106年 年報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51 51 應加強事項 改善措施 預定完成 改善時間 二、紐約分行遭美國 紐約州金融服務 署裁罰一案,本 行經營管理及處 理過程未落實建 立及未確實執行 內部控制制度。 ( 續 ) 3. 定期分析檢討海外分行金檢缺失及檢視作業手 冊修訂。 4. 重新檢討總處之全球管理架構、定義各級報告 線、修訂相關作業規章與作業程序。 ( 三 ) 改進海外分行之法令遵循制度 1. 海外分行法令遵循主管已全面改為專任,並朝 向由當地適格專業人員擔任進行調整。 2. 加強海外法令遵循主管及行員之教育訓練。 3. 加強海外分行法遵委員會議報告及檢討之內 容,並定期針對涉及防制洗錢、法令遵循等稽 核缺失及遭主管機關裁罰有關之法令遵循缺失 進行分析檢討,並向董事會報告。 ( 四 ) 強化內部監控功能 1. 研究增加篩選因子,利用電腦稽核軟體篩選異 常項目。 2. 不定期辦理各部處橫向溝通聯繫會議,強化作 業流程管控點及內部控制之討論並擬具改善措 施。 3. 委請外部專業機構針對海外分行防制洗錢作業 辦理獨立測試。 三、本行洗錢防制及 海外分行法令遵 循管理缺失。 ( 一 ) 已訂定客戶洗錢風險評估機制,並依客戶風險等 級定期辦理客戶資料更新及風險評估。 ( 二 ) 持續加強風險評估因子及防制洗錢作業 ( 包括名 單過濾、客戶風險評估、盡職調查、交易監控、 可疑交易申報等 ) 流程與相關規範之檢視與強 化。 ( 三 ) 已委請專業顧問協同完成客戶風險評級方法論, 並導入於防制洗錢監控系統,以健全防制洗錢之 監督管理。 ( 四 ) 提升全行防制洗錢監控系統,第一階段進行台灣 地區及香港分行之系統建置,預計於 107 年第二 季上線。第二階段規劃由馬尼拉分行及新加坡分 行於 107 年底建置完成。後續亦將規劃其他海外 分行之導入時程及計劃。 ( 五 ) 已完成「全球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政策與標準」 暨相關風險管理架構,並於外部顧問協助下擬訂 實施方針,另將依風險之高低與各海外分行所在 地之法令要求,分階段逐步推動落實。 ( 六 ) 已建立海外分行法令遵循之專責管理及定期雙 向溝通機制,並強化監督管理功能。 除第 4 項第一階段預 計 107 年 6 月底、第 二階段預計 107 年 12 月底前完成外,其餘 各項已依改善措施完 成辦理或持續辦理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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