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國際商業銀行106年 年報

Annual Report 2017 162 財 務 狀 況 及 財 務 績 效 之 檢 討 分 析 與 風 險 管 理 事 項 162 2 、證券化風險管理制度、暴險額及應計提資本 ( 1 )證券化風險管理制度 106 年度 項 目 內 容 1. 證券化管理策略與流程 (1) 考量整體經濟、市場環境、本行業務方針計畫、資產負債管理、資本計提影響、 資金運用及相關法令規定等因素,視情況評估本行風險部位證券化之成本效益 分析及可行性。 (2) 蒐集相關外部機構 ( 會計師、律師、信評機構等 ) 意見,全面瞭解證券化相關議 題與規定。 (3) 擬定證券化發行架構及相關條件。 (4) 規劃證券化時程、執行方式與內部分工及安排相關外部配合辦理機構。 (5) 授信審議委員會或投資審議委員會及 ( 或 )( 常務 ) 董事會核議辦理證券化案。 (6) 證券化案受託機構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 (7) 簽署證券化相關契約,完成發行受益證券。 (8) 視情況辦理事後風險管理事宜。 2. 證券化管理組織與架構 (1) ( 常務 ) 董事會:核議證券化案之辦理,包含標的資產、證券化架構及風險部位。 (2) 投資審議委員會:  審核本行投資建立證券化標的資產池種類、額度、投資篩選原則與投資流程。  審核本行投資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 (3) 授信審議委員會:審核本行擔任證券化創始機構建立之標的貸款債權。 (4) 財務部:擔任證券化案之安排機構、避險交易機構與承銷機構。 (5) 授信管理處:控管證券化案下之貸款債權依本行授信相關作業規定辦理。 (6) 風險控管處:控管證券化案依本行「風險管理政策與作業程序規則」等風險控 管相關規定辦理。 3. 證券化風險報告與衡量系統之範 圍與特點 本行證券化投資部位均屬於銀行簿,依據本行內部管理規定衡量並定期製作風險 管理報告,內容包含: (1) 投資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種類、金額、信用評等及評價等明細資料。 (2) 信託報告與保管機構報告 ( 如有 ) 。 (3) 證券化標的資產表現情形 ( 如財務強度、信用評等、履約情況、交易市價資訊、 未來展望等 ) 。 4. 證券化避險或風險抵減之政策,以 及監控規避與風險抵減工具持續 有效性之策略與流程 針對風險性資產之產業集中度、景氣循環風險及有效運用資本等考量因素辦理證 券化業務,事後不定期驗證檢討成本效益,以利有效評估辦理證券化案之適當時 機。 5. 法定資本計提所採行之方法 標準法 6. 總體定性揭露要求,包括 : (1) 從事證券化活動之目的,及銀行 從事再證券化活動所承擔與保 留之風險類型 (2) 證券化資產所蘊含之其他風險 ( 例如流動性風險 ) (3) 證券化過程中 , 銀行扮演的各種 不同角色,以及每個過程中銀行 的參與程度 (4) 敘述對證券化暴險涉及之信用 及市場風險變化所採取之監控 流程 (5) 銀行於抵減證券化及再證券化 所保留之風險時,其使用信用風 險抵減之管理政策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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