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公告
兆豐國際商銀103年度招募法務人員及資訊人員甄選公告
 
兆豐國際商銀103年度招募法務人員及資訊人員甄選公告
(原中國國際商業銀行與交通銀行)
一、甄選類別、名額及報名資格條件
甄選類別須符合以下資格條件名額
法務人員◎學歷:須國內、外大學法律相關系所畢業,應屆畢業生可。10名
資訊人員A.程式設計人員:
◎學歷:須國內、外大學資訊相關系所畢業。
◎經歷及其他條件:須具程式設計工作二年以上經驗,及熟悉JAVA程式語言。
8名
B.系統、網路管理人員:
◎學歷:須國內、外大學資訊相關系所畢業,應屆畢業生可。
◎經歷及其他條件:須能配合假日、夜間工作及國外出差。
 具IBM、Microsoft、Cisco相關證照、實際網路及資安管理工作經驗者尤佳。
3名
※以上所要求之學歷,限須於103年6月30日以前取得畢業證書;另工作經驗年資計至103年2月28日止。
二、報名日期103年2月10日09:00起,至103年2月26日18:00截止,逾期恕不受理。
三、報名方式及注意事項
1.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不受理現場及通訊報名,意者請至本行網站 ( https://www.megabank.com.tw/ ) ,或報名專用網站 ( http://www.career.com.tw/mega ) 報名,為免網路擁塞,請儘早上網報名。並填寫報名資料前請先詳閱系統顯示之「本行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書」。
2.請按照網路報名程序確實填寫各項報名資訊,報名資料應力求詳實及完整,如有不全者(含自傳未填),視為資格不符。自傳請先離線撰寫,再於網路報名時貼上,以節省網路報名時間。報名未成功者,不予受理。
3.每人限報一項甄選類別,不得重複報名。如有重複報名二項以上甄選類別者,本行將逕予註銷本次甄選報名資格。
4.依各甄選類別之資格條件所須檢具之證明或資料,包含畢業證書影本成績單影本工作經驗證明(報名「程式設計人員」者提供)、及個人聯徵信用報告等,請於面試階段提供
5.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者,須提供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經政府認可之機構)驗證之國外學歷影本,並請另加附中文譯本。請即早準備、以免損及本身權益。
6.程式設計人員所需檢具之「工作經驗證明」文件,以服務機構所開立之「在職證明」或「離職證明」、或「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明細)」為限。
四、甄試方式
第一階段「初審」,初審合格者將於3月25日以前通知參加筆試或上機實測。本行保有初審准駁權利,初審未通過者不另通知,所有應徵資料均予保密。
第二階段「筆試或上機實測」,通過初審者參加,科目如下:
  1.法務人員:『英文』、『民法』、『民事訴訟法及強制執行法』、『公司法及票據法』
  2.資訊人員:
   A.程式設計人員:『程式設計』(筆試)、『上機實測』
           ※JAVA語言(含SQL)
   B.系統、網路管理人員:『網路技術與網路管理』、『資訊安全』
第三階段「面試」,通過第二階段測試者參加,並參加面試人員須依本行規定提供各項證明文件資料以應試。
五、任用職等
1.法務人員以專員(九職等)高級辦事員(八職等)任用
2.資訊人員A.程式設計人員:以專員(九職等)高級辦事員(八職等)任用
 B.系統、網路管理人員:以高級辦事員(八職等)辦事員(七職等)任用
六、薪資
 專員(九職等)任用者,起薪NT$43,000;以高級辦事員(八職等)任用者,起薪NT$37,600;以辦事員(七職等)任用者,起薪NT$32,200
七、工作地區:報名法務人員者,依本行需要調派國內各單位;
        報名資訊人員者,原則上派本行資訊處(台北市),但本行得依實際需要調派。
八、錄取及進用
 1. 應考人所填報之資料及繳交各種證件資料採事後審核,如有偽造、變造、或其他不實情事,應考人應負法律責任。經查明有偽造或變造或應試資格不符或不實者,於各階段測驗前發現者予以扣考;第三階段測驗後發現者,不予錄取;如進用後發現者,應予解僱。
 2. 錄取人員由本行視業務需要通知於指定日期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放棄,並註銷錄取資格。錄取人員進用後,須經三個月試用考核,期滿考核不合格者終止僱用,並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處理。
 3. 錄取人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者,將不予分發進用或解僱:
  (1)經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2)受監護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3)經本行解僱者。
  (4)本行退休(職)及因不能勝任工作依本行解職辦法資遣者。
  (5)其他依有關法令及主管機關規定不得任用者。
  (6)如有關說情事經查證屬實者,不予錄取,或經錄用後仍應予以解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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